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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字号陷商标维权困境

点击数:12622016-11-24 14:31:55 来源: 云南兴滇商标事务所

“老字号维权难,侵权的罚太少了。”一位老字号经营者感慨。近日,最高法对北京庆丰包子铺(以下简称庆丰包子铺)状告山东庆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庆丰餐饮)侵害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一案,作出再审判决:被告庆丰餐饮立即停止使用“庆丰”标识等侵权行为,并赔偿原告庆丰包子铺5万元。

历时3年的“北京庆丰”与“山东庆丰”的傍名侵权案尘埃落定。但老字号维权的战争能否因此画上句号,仍有待观察。从一些老字号维权的实际效果看,“李逵”打赢官司,却挡不住“李鬼”继续侵权。

维权3年获赔5万

与庆丰餐饮对簿公堂,是老字号庆丰包子铺第一次通过诉讼手段进行维权。得知胜诉的消息,庆丰包子铺常务副总经理徐林和一些加盟商都表示很开心,“老字号品牌终于得到了保护。”

徐林介绍说,2013年6月,庆丰包子铺准备进军山东开连锁,但由于庆丰餐饮公司在2009年就已注册使用“济南庆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”,导致庆丰包子铺开店遇阻。庆丰包子铺认为,庆丰餐饮公司以“庆丰”字号营业,经营与北京庆丰包子铺注册商标相同和类似的商品和服务,这让消费者对庆丰包子铺与庆丰餐饮公司产生混淆误认,侵犯了庆丰包子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。

据此,庆丰包子铺把庆丰餐饮诉至济南市中院,请求判令庆丰餐饮立即停止使用含有“庆丰”字号的企业名称;公开发布声明、消除影响;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支出9万元。

不过,此案在济南市中院一审判决、山东省高院二审判决时,均判庆丰餐饮未侵犯庆丰包子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。庆丰包子铺不服,遂向最高法申请再审。去年年底,最高法裁定提审此案,并于日前公布判决结果:撤销此前判决,认定庆丰餐饮侵权,并判其停止侵权,赔偿庆丰包子铺5万元等。

维权3年,付出巨大的诉讼成本,庆丰包子铺仅得到5万元赔偿。

“李鬼”侵权依然如故

庆丰包子铺不得不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是:赢了官司,但能否真正阻止“李鬼”继续侵权,仍是一个未知数。

同是老字号的内联陞就陷入这样的尴尬。

“官司打赢了,维权还是没完没了。”内联陞副总经理程旭介绍,去年年底,持续4年的内联陞状告“福联升”商标侵权案胜诉。但他发现,快一年时间过去了,“福联升”的官方网站仍在继续运行,而且不断更新加盟的消息,“加盟店都在京外的三四线城市,几乎一天一个店开业。”据了解,这家打擦边球的“福联升”注册地在北京密云。判决结果下发后,内联陞方面曾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“福联升”公司侵权,但至今也无下文。“名字没改,照样活得好好的。”程旭说。

更令人头疼的是,围绕着“联升”二字,对方竟注册了20多个商标,比如“瑞联升”、“祥联升”、“步联升”等。对方甚至还变着花样注册“吉福联升”、“吉祥联升”,甚至“最爱福联升”等商标。“我们在申请一个个去撤销。目前已撤掉三分之一。”但从提交撤销申请到最终完成,最迟也得半年。这让老字号陷入一场无休止的维权战争。

“算上注册费和律师费,对方注册一个,大约花2000块钱,我们撤销,就要花10000块钱。”程旭认为,相比侵权成本,维权的成本太高了。

跨区维权有点儿难

近年来,除庆丰包子铺、内联陞外,稻香村、王致和、瑞蚨祥、同仁堂等多家京城老字号,都曾被侵权。随着各家老字号对品牌的重视,“李逵”和“李鬼”之间的斗法更是让人眼花缭乱,有的老字号甚至不惜与“李鬼”对簿公堂。


但诉讼维权,也有些人认为成本太过沉重。据介绍,这几年算上诉讼费和其他开销,内联陞在维权上就花去五六十万元。徐林告诉记者,公司客服会经常接到一些消费者的举报,称发现“假冒”庆丰包子铺。对一般情况,庆丰包子铺选择通过工商途径进行打假,来解决问题。

老字号维权的另一难题是,一些京城老字号在北京能得到有效保护,但侵权行为在京外由于种种原因却无法制止。程旭认为,由于有最高法的判决书,内联陞可据此向工商部门举报,对方已不敢在北京开店,“但外地的,就有些鞭长莫及了。”

兴滇寄语:确实在现实生活中,商标维权往往都是贴钱的买卖,侵权成本低,维权成本高。我们从以下2个方面来分析,首先从注册商标来看,注册一个商标2000元,商标公告或者注册之后,提出异议或者宣告无效,成本接近1万,关键是还有不确定因素,不一定能够把对方的商标异议无效或者宣告无效,因为异议或宣告无效都是商标局人为审查,在个人主观方面判断是否侵权有可能出现很大的差异,因此我认为在商标注册阶段,反被动为主动很关键,把对方商标异议或者宣告无效之后,立刻申请此无效商标,反过来限制对方再次的纠缠,继续申请注册。这样即使对方来异议我方,对方成本将大大加大,且主动权在我方手上,可以不断的提出申请,恶习对方,最终消耗其财力物力,恶心到无法自拔,最终放弃。其次,在起诉阶段,委托律师,公证证据等等,往往会花费很多的财力,尤其周期太长,最终往往是侵权行为被打掉,但是侵权方损失小,被侵权方损失大,我建议在做证据的时候,坚持蹲点,统计其消费的流量等等,确定侵权的数额或者其所获得的利润,在赔偿方面会有一定的优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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